1.“申請人名稱”該如何填寫?
申請人應當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名稱。申請人名稱與“申請人章戳(簽字)”處所蓋章戳(簽字)以及所附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名稱應當一致。
申請人是自然人的,還應當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外國申請人應當同時在英文欄內填寫英文名稱。
共同申請的,應將指定的代表人填寫在“申請人名稱”欄,其他共同申請人名稱應當填寫在“商標注冊申請書附頁——其他共同申請人名稱列表”欄。沒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請書中順序排列的第一人為代表人。
2.“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該如何填寫?
申請人應當填寫其身份證明文件上標注的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外國申請人不填寫此欄。
3.“申請人國籍/地區(qū)”該如何填寫?
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寫,國內申請人不填寫此欄。
4.“申請人地址”該如何填寫?
申請人應當按照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縣等行政區(qū)劃的,申請人應當增加相應行政區(qū)劃名稱。
符合自行辦理商標申請事宜條件的外國申請人地址應當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qū)劃詳細填寫。
不符合自行辦理商標申請事宜條件的外國申請人應當同時詳細填寫中英文地址。
5.“國內申請人聯(lián)系地址”該如何填寫?
國內申請人填寫此欄,用于接收該商標后繼商標業(yè)務的法律文件;同時,也用于自行辦理的國內申請人接收本申請的各種文件。國內申請人未填寫聯(lián)系地址的,文件送達至申請人地址欄填寫的地址。國家知識產權局文件無法送達的,通過公告方式送達。
6.“國內接收人”“國內接收人地址”是指什么?該如何填寫?
“外國申請人的國內接收人”“國內接收人地址”“郵政編碼”欄供外國申請人填寫。外國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中指定國內接收人負責接收國家知識產權局后繼商標業(yè)務的法律文件。國內接收人地址應當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qū)劃詳細填寫。
國內申請人不填寫此欄。
7.“國內接收人地址”是通訊地址嗎?我們公司能填寫嗎?
“國內接收人地址”是指外國申請人指定的國內接收人的地址,并非申請人的通訊地址。國內申請人不填寫此欄,可填寫“國內申請人聯(lián)系地址”欄目。
8.“商標申請聲明”是指什么?該如何填寫?
申請注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以三維標志、顏色組合、聲音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的,應當在本欄聲明。申請人應當按照申請內容進行選擇,并附送相關文件。
9.申請時如何區(qū)分顏色組合商標和商標指定顏色?
顏色組合商標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構成的商標。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即在“商標申請聲明”欄內勾選“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并且在商標圖樣框內粘貼著色圖樣。商標指定顏色的,是指商標圖樣為著色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申請時不要勾選“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在商標圖樣框內粘貼著色圖樣即可。
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的,除應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顏色組合商標的構成要素是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顏色。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的,商標圖樣應當是表示顏色組合方式的色塊,或是表示顏色使用位置的圖形輪廓。該圖形輪廓不是商標構成要素,必須以虛線表示,不得以實線表示。
(2)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文字說明,注明色標,并說明商標使用方式。文字說明、色標、商標使用方式應填寫在“商標說明”欄。
10.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請的優(yōu)先權”?該如何填寫?
《商標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商標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xié)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yōu)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yōu)先權。
申請人依據(jù)《商標法》第二十五條要求優(yōu)先權的,選擇“基于第一次申請的優(yōu)先權”,并填寫“申請/展出國家/地區(qū)”、“申請/展出日期”、“申請?zhí)枴睓?。申請人應當同時提交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譯文);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不能同時提交的,應當選擇“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后補”,并自申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的,視為未要求優(yōu)先權。
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是指申請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文件的副本,該副本應當經受理該申請的商標主管機關證明,并注明申請日期和申請?zhí)枴?/span>
11.在國外的第一次申請是按一標多類申請的,在中國可以按一標一類申請并要求優(yōu)先權嗎?需要提交幾份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
申請人依據(jù)《商標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要求優(yōu)先權時,若申請人的多份商標注冊申請均是基于同一份第一次申請要求優(yōu)先權的,可以在其中一份申請書中提交1份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原件,并在其他申請書中注明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原件所在的具體申請件。如果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是在自申請日起三個月內補充提交的,應附送說明,載明所有基于該份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要求優(yōu)先權的商標注冊申請?zhí)枴?/span>
12.在國外的第一次申請是按一標一類申請(同一天就同一商標在不同類別提交多份申請)的,在中國可以按一標多類申請并要求優(yōu)先權嗎?如何填寫?
申請人依據(jù)《商標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要求優(yōu)先權時,可以基于其在同一國家、同一申請日、同一商標的多份第一次申請一并要求優(yōu)先權,在“申請?zhí)枴睓谥鹨惶顚懙谝淮紊暾埖纳暾執(zhí)?,并應附送全部申請?zhí)柕膬?yōu)先權證明文件。
13.商標在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使用過,可以要求優(yōu)先權嗎?該如何填寫?
《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yōu)先權。
申請人依據(jù)《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要求優(yōu)先權的,選擇“基于展會的優(yōu)先權”,并填寫“申請/展出國家/地區(qū)”、“申請/展出日期”欄。申請人應當同時提交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譯文);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不能同時提交的,應當選擇“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后補”,并自申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的,視為未要求優(yōu)先權。
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應載有展出其商品的展覽會名稱、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jù)、展出日期等。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一般由展會主辦出具或證明。
14.“商標說明”如何填寫?
申請人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填寫。以三維標志、聲音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說明商標使用方式。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文字說明,注明色標,并說明商標使用方式。商標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應當說明含義。
申請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也可以在此欄予以說明。
15.如何填寫“類別”、“商品/服務項目”?
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申請人應按《類似商品和服務項目區(qū)分表》填寫類別、商品/服務項目名稱。商品/服務項目應按類別對應填寫,每個類別的項目前應分別標明順序號。類別和商品/服務項目填寫不下的,可按本申請書的格式填寫在附頁上。全部類別和項目填寫完畢后應當注明“截止”字樣。
《商標注冊申請書》中的商品/服務一欄應當填寫具體的商品/服務名稱(如《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中編碼為6位數(shù)字的項目名稱),不能填寫類別標題和類似群名稱(編碼為4位數(shù)字的)。
16.什么是尼斯分類?什么是《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
《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是根據(jù)1957年6月15日由尼斯外交會議達成的一項協(xié)定(尼斯協(xié)定)制定的。尼斯協(xié)定的每個成員國有義務在商標注冊中使用尼斯分類,并須在與商標注冊有關的官方文件和出版物中標明注冊商標所及的商品或服務所在的國際分類的類別號。我國于1994年加入尼斯協(xié)定。
《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是商標主管部門為了商標檢索、審查、管理工作的需要,總結多年來的實踐工作經驗,并廣泛征求各部門的意見,把某些存在特定聯(lián)系、容易造成誤認的商品或服務組合到一起,編制而成。《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可以作為商標審查人員、商標代理人和商標注冊申請人判斷類似商品或者服務的參考,也可以作為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在處理商標案件時判斷類似商品或者服務的參考。
17.要申報“***”商品,該申報在哪類?(即如何確定申報類別)
《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沿用了《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的體系,區(qū)分表中每一類別的標題原則上指出了歸入該類的商品或服務的范圍,各類的【注釋】為確定商品和服務項目的類別提供了思路。申請人可以依據(jù)各類的類別標題和注釋確定申報類別。
經審查,申請人申報類別不正確或項目名稱不規(guī)范的,商標局將發(fā)放補正通知書要求申請人進行補正。
18.關于商品的分類原則都有哪些?
《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中給出了商品和服務大致的分類原則。申請人可以查閱。一般來說,類別標題中所列的商品或服務名稱原則上構成這些商品或服務大致所屬范圍的一般性名稱。所以要確定每一種商品或服務的分類,就得查看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分類表。如果某一商品按照分類表(類別順序分類表、注釋和字母順序分類表)無法加以分類,下列說明指出了各項可行的標準:
?。?)制成品原則上按其功能或用途進行分類。如果各類類別標題均未涉及某一制成品的功能或用途,該制成品就比照字母順序分類表中其他的類似制成品分類。如果沒有類似的,可以根據(jù)輔助標準進行分類,如按制成品的原材料或其操作方式進行分類。
?。?)多功能的組合制成品(如鐘和收音機的組合產品)可以分在與其各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相應的所有類別里。如果各類類別標題均未涉及這些功能或用途,則可以采用第(1)條中所示的標準。
?。?)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則上按其組成的原材料進行分類。
(4)商品是構成其他產品的一部分,且該商品在正常情況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則該商品原則上與其所構成的產品分在同一類。其他所有情況均按第(1)條中所示的標準進行分類。
?。?)成品或非成品按其組成的原材料分類時,如果是由幾種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則上按其主要原材料進行分類。
?。?)用于盛放商品的專用容器,原則上與該商品分在同一類。
商品和服務項目申報指南請查看“中國商標網(wǎng)>商標申請>商品和服務分類”欄目。
19.關于服務的分類原則都有哪些?
《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中給出了商品和服務大致的分類原則。申請人可以查閱。一般來說,類別標題中所列的商品或服務名稱原則上構成這些商品或服務大致所屬范圍的一般性名稱。所以要確定每一種商品或服務的分類,就得查看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分類表。如果某一服務按照分類表(類別表、注釋和字母表)無法加以分類,下列說明指出了各項可行的標準:
?。?)服務原則上按照服務類類別標題及其注釋所列出的行業(yè)進行分類,若未列出,則可以比照字母順序分類表中其他的類似服務分類。
?。?)出租服務,原則上與通過出租物所實現(xiàn)的服務分在同一類別(如出租電話機,分在第三十八類)。租賃服務與出租服務相似,應采用相同的分類原則。但融資租賃是金融服務,分在第三十六類。
?。?)提供建議、信息或咨詢的服務原則上與提供服務所涉及的事物歸于同一類別,例如運輸咨詢(第三十九類),商業(yè)管理咨詢(第三十五類),金融咨詢(第三十六類),美容咨詢(第四十四類)。以電子方式(例如電話、計算機)提供建議、信息或咨詢不影響這種服務的分類。
(4)特許經營的服務原則上與特許人所提供的服務分在同一類別(例如,特許經營的商業(yè)建議(第三十五類),特許經營的金融服務(第三十六類),特許經營的法律服務(第四十五類))。
商品和服務項目申報指南請查看“中國商標網(wǎng)>商標申請>商品和服務分類”欄目。
20.分類表中的項目之間有什么關系嗎?比如第20類項目中,既有“家具”又有“金屬家具”,我該如何選擇?
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中,雖然同一類別的各項目之間在概念上可能存在包含或者交叉的關系,但尼斯分類并不對項目概念進行界定。各類別項目表中所列的商品服務名稱是為了表明不同商品服務的所屬類別,以方便申請人在申報商標注冊時進行分類參考。以第20類的項目“家具”、“金屬家具”為例,由于在尼斯分類中有些商品是按照材質分類的,例如金屬建筑材料屬于第6類、非金屬建筑材料屬于第19類,但家具并不是按照材質分類的,各種材質的家具均屬于第20類。為了明確表明金屬制的家具也屬于第20類,因此第20類項目中,除了“家具”,還有“金屬家具”。
《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沿用了《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的體系。申請人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申報的項目名稱。
21.要申報的商品項目區(qū)分表上沒有,怎么辦?(即如何確定商品名稱)
《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沿用了《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的體系,區(qū)分表中每一類別的標題原則上指出了歸入該類的商品或服務的范圍,各類的【注釋】為確定商品和服務項目的類別提供了思路。對于沒有列在分類表中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申請人可以參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中每一類別的標題和【注釋】,先確定申報類別;應按照分類原則、使用具體、準確、規(guī)范的名稱進行填寫,要避免使用含混不清、過于寬泛且不足以劃分其類別或類似群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一方面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務項目名稱本身要表述清晰、準確,符合一般公眾的語言習慣和文字使用規(guī)則;另一方面要注意足以與其他類別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相區(qū)分,不應產生混淆和誤認。
例一:電腦行業(yè)中常用“筆記本”指代“筆記本電腦”,但這是一種不規(guī)范的簡稱,正常情況下“筆記本”是指紙質文具,屬于第16類,在第9類申報應當申報“筆記本電腦”或“筆記本式計算機”。
例二:“電機”。電機是指產生和應用電能的機器,包括發(fā)電機和電動機。按照目前的分類原則,“發(fā)電機”屬于第7類;而“電動機”分為“陸地車輛用電動機”和“非陸地車輛用電動機”,前者屬于第12類、后者屬于第7類。因此“電機”、“電動機”均屬不規(guī)范的商品名稱。
例三:“熟制品”。大多數(shù)的熟制品均屬于第29類,但分別屬于不同的類似群,如熟制豬肉屬于2901類似群、熟制魚屬于2902類似群、熟制水果屬于2904類似群、熟制蔬菜屬于2905類似群等等。因此“熟制品”屬不規(guī)范的商品名稱。
申請人在申報時應使用具體、準確、規(guī)范的商品名稱。商標局會對申請人申報的商品名稱進行審查,不規(guī)范的,發(fā)放補正通知書,要求申請人進行補正。
商品和服務項目申報指南請查看“中國商標網(wǎng)>商標申請>商品和服務分類”欄目。
22.對商標圖樣的要求
在申請書的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貼商標圖樣1張。商標圖樣應當清晰,長和寬應當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以顏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樣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樣,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對于顏色組合商標和指定顏色的商標所需提供的黑白稿,應另行制版,制作一張清晰的黑白圖樣,不能簡單的復印原圖樣。該黑白稿在注冊申請時可不提交,如審查后續(xù)需要時,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通知申請人另行補充提交。
以顏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樣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樣,并提交黑白稿1份(在注冊申請時可不提交,如審查后續(xù)需要時,商標局將通知申請人另行補充提交);不指定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
以三維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提交能夠確定三維形狀的圖樣,提交的商標圖樣應當至少包含三面視圖。
以聲音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以五線譜或者簡譜對申請用作商標的聲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說明;無法以五線譜或者簡譜描述的,應當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標描述與聲音樣本應當一致。
23.申請三維標志商標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三維標志商標,通常也稱為立體商標。以三維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商標申請聲明”欄選擇“以三維標志申請商標注冊”,在“商標說明”欄內說明商標使用方式,在申請書商標圖樣框內打印或粘貼商標圖樣1份。
以三維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該商標圖樣應能夠確定三維形狀、并應當至少包含三面視圖(正視圖、側視圖、仰視圖、俯視圖等)。報送的多面視圖應屬于同一個三維標志,包含多面視圖的圖樣整體應當不大于10×10厘米,不小于5×5厘米。
三維標志包含文字的,文字部分應為標識在三維形狀視圖中的正確位置,不可獨立于視圖之外。
24.申請顏色組合商標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顏色組合商標”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構成的商標,其構成要素為顏色。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商標申請聲明”欄選擇“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在“商標說明”欄內列明顏色名稱和色號,并說明商標使用方式;在申請書商標圖樣框內打印或粘貼著色圖樣1份。
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的,該商標圖樣應當是表示顏色組合方式的色塊,或是表示顏色使用位置的圖形輪廓。該圖形輪廓不是商標構成要素,必須以虛線表示,不得以實線表示。
25.申請指定顏色商標需要聲明嗎?怎樣填寫?
以著色圖樣申請商標注冊的,無需聲明。只在申請書商標圖樣框內打印或粘貼著色圖樣1份即可。
26.申請聲音商標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以聲音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商標申請聲明”欄選擇“以聲音標志申請商標注冊”,并在“商標說明”欄內說明商標使用方式。
此外,應在申請書商標圖樣框內打印或粘貼商標圖樣1份,該商標圖樣應對申請注冊的聲音商標進行描述。具體為:以五線譜或者簡譜對申請用作商標的聲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說明;無法以五線譜或者簡譜描述的,應當以文字加以描述。注意:整個商標描述(包括五線譜或者簡譜,以及文字說明)應制作在1份商標圖樣中。描述應當準確、完整、客觀并易于理解。商標描述與聲音樣本應當一致,例如聲音樣本中有歌詞的,商標描述中也應說明歌詞。此外,五線譜或簡譜上不要含有樂曲名稱。
以聲音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還應附送聲音樣本。聲音樣本的音頻文件應當儲存在只讀光盤中,且該光盤內應當只有一個音頻文件。聲音樣本的音頻文件應小于5MB,格式為wav或mp3。注意:商標描述與聲音樣本應當一致。
27.什么是商標使用方式?哪些情況下要填寫?
簡單地來說,商標使用方式就是申請人使用該商標的方式,比如申請人是以何種方式或者在何種情形下如何在申請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該商標。例如申請人生產的糖果的形狀都是某一種特殊的三維標志形狀,那么申請人在第30類商品“糖果”上以三維標志申請商標注冊時,商標使用方式就可以填寫“該三維標志是使用在糖果的形狀上”。
以三維標志、顏色組合、聲音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應在“商標說明”欄內說明商標使用方式。